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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模仿网红的穿搭,网红穿搭博主与原粉丝产生了纠纷。在某平台拥有40万粉丝的网红博主之后捏造事实导致大量粉丝去网暴对方。据长沙中院消息,近日,长沙中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民事纠纷。
小花是“某书”上一位拥有40多万粉丝的网红博主,日常发表亲子、穿搭笔记与网友分享,在网上拥有较高人气。小美是小花的粉丝,经常看小花发表在“某书”上的穿搭博文,并模仿小花的服饰穿搭,发表在自己的账号上或微信朋友圈。被小花看到后,引发了小花粉丝和小美之间的“骂战”,小花到小美“某书”笔记下评论,发布“你老公知不知道你是个学人精?”等言论,之后该评论被删除。小美进行反击,同时遭受到了小花粉丝的谩骂攻击。
小美在该平台上连发五篇笔记《关于我被网暴这件事》进行反击,却遭到小花的粉丝更为严重的侮辱谩骂。
之后,小花也在“某书”上发布笔记,笔记内容捏造了小美在小花网店购买服装后恶意退货、小美收到寄拍邀请、受邀成为穿搭博主进行盈利的事实,小美不堪其扰,向法院起诉告小花名誉侵权。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小花发布的评论内容、回复内容和笔记内容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认定小花并未构成对小美名誉权的侵害,对小美的诉求不予支持。小美不服,上诉至长沙中院。
法官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模仿他人穿搭是否违法,小花是否侵犯了小美的名誉权,小花是否需要对其粉丝的行为负责,小美是否存在过错等。
最终,长沙中院经过审理,判决小花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某书”账号连续十五日置顶登载致歉声明,向小美公开道歉,并赔偿小美为固定证据所支出的合理开支1050元。考虑到小美对侵权行为引起、激化存在一定过错,对小美要求小花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请求不予支持。二审判决后,小花自觉履行了全部判决内容。
法官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众人物应该以身作则承担社会责任,引导网络用户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共同构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如果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可以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切不可动用网络“特权”去暴力他人。
(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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