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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态: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9-09 05:03:51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上午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飞霖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骨干

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

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励计划。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7)。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特制定《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需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1)授权董事会当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时,有权在公司发生合并、

分立等情形之日后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时,有权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之

日后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

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

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

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8)。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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