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前,曹修斌作为公安部选派的优秀大学生,毅然放弃留在市平利县公安局机关工作的机会,选择到地处偏远的派出所做一名基层民警。
从那时起,曹修斌扎根政法战线,历任派出所所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平利县委政法委员会四级调研员。他用“干一行钻一行”的工匠精神,用青春和热血谱写出一曲捍卫安康平安和谐的赞歌。
“勤学善思、创新创优、勇争一流”始终是曹修斌干事创业的底色,他吃苦不言苦、知难不畏难,守护一方百姓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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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时任平利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曹修斌,针对当时各种利益纠纷和社会矛盾频发多发的实际情况,创新建立“调处中心+专业调委会+专家信息库”的重大矛盾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组建了医患纠纷等8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100%。此后,当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攀升,平利县被陕西省、安康市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曹修斌因忠诚可靠、能力突出、基层政法工作经验丰富,被安康市委抽调至市扫黑办担任副主任。他特别能担当、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精神再次得到检验。
他紧盯关键环节,研究“硬核”措施,制定市委常委包联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包抓行业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包联包抓工作机制,助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协调召开调度会、研判会、推进会60余场次,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联动督导7轮次,强有力地推动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开展。
2018年5月,安康市汉滨区一家KTV内,30余名社会人员手持棍棒伤害群众,影响极其恶劣。案件侦办中,曹修斌发现涉案人员任某某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立即建议市公安局提级侦办,并推动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包案督办。他多次牵头组织办案部门会商研判,促进侦查、起诉、审判有效衔接,推动案件快侦、快诉、快判。
2019年5月,安康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开庭审理,被告人任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被连根拔起。该案成功告破后,当地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当年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2.5%,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认可度93.29%,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专项斗争纵深推进中,针对一些案件性质认定不精准、法律边界不清晰、证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曹修斌牵头召开政法部门联席会,牵头制定《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的工作指引》等文件,推动政法机关依法高效办理一批黑恶案件。针对一些案件“有黑无伞”或“黑大伞小”等问题,起草《安康市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实施意见》等,把“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落实到案件办理每一个环节,推动本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果。
他还深入研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新动向,创新出台《健全落实“三书一函”责任制规定》《安康市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36项。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他又针对涉黑涉恶组织中“套路贷”、暴力讨债等犯罪问题,把目光瞄准金融放贷领域行业乱象,创新开展打击整治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并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协同整治暂行办法,丰富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安康实践”。2022年,安康市扫黑除恶斗争群众满意率、平安建设满意度分别为98.99%、99.91%,均位居全省第一。
多年来,曹修斌先后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20余项荣誉。他始终不曾懈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把平安做强、把服务做优,把党的温暖送进群众心里。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孙立昊洋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宋胜男 朱晔 刘旭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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